雙方協商一致後覺得不含稅簽訂合同的,不犯法。在合同裡面標明商品不含稅是常見的一種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只要雙方同意,並且依法交納稅費的,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條,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雙方協商一致後覺得不含稅簽訂合同的,不犯法。在合同裡面標明商品不含稅是常見的一種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只要雙方同意,並且依法交納稅費的,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條,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盜用公司名義籤合同如果從中非法獲取利益,數額較大的則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是犯法的;反之則不屬於犯罪,屬於無權代理,如果不能得到公司的追認,又不能證明自己有代理權,則應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48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在實踐中不含稅的合同一般是指不開增值稅發票的合同,不開增值稅發票是屬於逃稅的行為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