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
(1)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
(2)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
(3)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
(4)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
(5)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
(1)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
(2)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
(3)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
(4)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
(5)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職務與審計職務分離。支票保管職務與印章保管職務分離。支票稽核職務與支票簽發職務分離,支票簽發職務由出納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得兼任。銀行印鑑保管職務、企業財務章保管職務、人名章保管職務分離,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的依據,藉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一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資訊、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
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
職務分離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要求單位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定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中,提出了“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問題。
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的處理,使得單個人或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其他人或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聯絡,並受其監督和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