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的起始年代說法很多,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確定,一直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記載,纏足風俗的興盛到明清時代,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漢族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采茶的傳統,所以不實行纏足,部分少數民族也受漢族風氣影響而纏足。
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準民間纏足,尤其禁止滿族人纏足,但是由於這一習俗的影響頗深,成效不大,纏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至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性僕人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
纏足的起始年代說法很多,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確定,一直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記載,纏足風俗的興盛到明清時代,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漢族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采茶的傳統,所以不實行纏足,部分少數民族也受漢族風氣影響而纏足。
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準民間纏足,尤其禁止滿族人纏足,但是由於這一習俗的影響頗深,成效不大,纏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至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性僕人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
中國纏足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清代,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鼎盛時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明朝中後期,特別是清朝。
因為:
1、是封建社會的末期,君主集權高度強化,削弱了大臣的權利的同時削弱了他們的作為;
2、施行”八股取取士“、文字獄,禁錮了人們的思想,摧殘了人才,從而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3、由於開始受到西方列強的侵略,因此他們採取消極的禁海政策及後來的閉關鎖國,使得他們既看不到世界形式的變化,也未能及時的向西方學習先進的科學知識和先進的生產技術,使中國在世界上逐步落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