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實行新稅制後,會計上規定應交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均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單獨反映。根據企業會計“利潤表”中對應指標的本年累計數填列。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計算方法如下:
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消費稅稅率
城建稅額=(當期的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
教育費附加=(當期的消費稅+增值稅的應交額)×教育費附加稅率
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2%
現行制度規定,市區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的提取比例為3%。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屬於損益類賬戶,用來核算企業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稅務機關應當將各種稅收的稅款、滯納金、罰款;
按照國家規定的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及時繳入國庫,稅務機關不得佔壓、挪用、截留,不得繳入國庫以外或者國家規定的稅款賬戶以外的任何賬戶。
已繳入國庫的稅款、滯納金、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
1、營業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填報此項指標時應注意,實行新稅制後,會計上規定應交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均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單獨反映。根據企業會計“ ...
1、營業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已取消)、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填報此項指標時應注意,實行新稅制後,會計上規定應交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均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單獨反映。根據企業會計“ ...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以下幾種: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填報此項指標時應注意,實行新稅制後,會計上規定應交增值稅不再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無論是一般納稅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企業均 ...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由省、 ...
企業不透過稅金及附加核算的稅種有以下內容:
1、耕地佔用稅,計入成本,一般是在建工程等科目;
2、車輛購置稅,計入成本,一般是在固定資產科目;
3、契稅,計入成本;
4、增值稅(可抵扣部分),計入應交稅費會計科目;
5、企業所得稅計入所得稅費用科目;
6、個人所得稅,一般透過應付職 ...
《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專案調整為稅金及附加專案。 ...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企業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其中,按規定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