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一般情形下,請假未批准缺勤屬於曠工。但勞動者缺勤是因為不可抗力、見義勇為、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應當除外。勞動者請事假,是因為個人私事而請假,沒有特別的情由,用人單位有權不予批准。勞動者有遵守勞動紀律的義務,請事假為準,不出勤的,應按曠工處理。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一般情形下,請假未批准缺勤屬於曠工。但勞動者缺勤是因為不可抗力、見義勇為、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應當除外。勞動者請事假,是因為個人私事而請假,沒有特別的情由,用人單位有權不予批准。勞動者有遵守勞動紀律的義務,請事假為準,不出勤的,應按曠工處理。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員工有事請假未被批准卻不出勤應算做曠工。勞動者請假因為個人私事而請假,沒有特別的情由,用人單位有權不予批准。勞動者有遵守勞動紀律的義務,請事假未準卻不出勤,應按曠工處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職工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情況外,職工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上下班,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即屬於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
在公司有帶薪休假,然後請假領導不批的,沒上班算曠工。
如果職工申請休年休假,但單位沒有同意的,職工仍應正常上班;如果未經同意而私自不上班的,就屬於曠工。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節後返崗因疫情滯留算曠工嗎 春節後因疫情未及時返崗被記曠工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