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因此二婚結婚需要的證件如下: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離婚證或者法院生效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3、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必須雙方親自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辦理。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因此二婚結婚需要的證件如下: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離婚證或者法院生效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3、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必須雙方親自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辦理。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登記,應當出具離婚書。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有的地方還要體檢證明。
1、二婚的出嫁,在任何環節與儀式過程中,無論是雙方家人、親友賓客、司儀化妝師等等工作人員都不可主動提及新人是二婚的事宜與情況,有失禮節,對新人也不夠尊重。
2、二婚的的出嫁時間一般是下午,頭婚一般在上午舉行,而二婚則在下午舉行,但是現在大部分城市已經慢慢改變這個想法,很少有地區再區分二婚的出嫁時間了。
3、在以往,老一輩的都會說,粉色婚紗是留給二婚的人才可以穿的,換言之,二婚的新娘不能穿白色婚紗,但是這個說法漸漸被消失不見,現在還是有很多二婚的新人在婚禮當天選擇白色婚紗,如果家庭中帶有一些傳統的觀念,那也可以選擇秀禾服或者中式的禮服做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