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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撤回起訴後能再次起訴嗎

二審撤回起訴後能再次起訴嗎

  二審撤回起訴後,不能再次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三十八條,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准許撤訴的,應當一併裁定撤銷一審裁判。rr原審原告在第二審程式中撤回起訴後重復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審撤回起訴後可以再次起訴嗎

  二審撤回起訴後,不能再次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三十八條,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

  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准許撤訴的,應當一併裁定撤銷一審裁判。原審原告在第二審程式中撤回起訴後重復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欠錢被起訴後能協商還款嗎

  可以。

  一、個人欠款被起訴後調解,可以要求不支付利息,只逐步還本金。

  二、借款關係屬於民事法律關係,雙方之間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對於民事糾紛,可以協商解決,起訴後的調解,也屬於協商解決。在協商過程中,只要出借人同意,欠款人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欠款人完全可以要求出借人放棄利息的主張,而只要求償還本金,而且本金也是分期償還。當然,欠款人有權提出要求,出借人也有權決定是否同意欠款人的要求。如果出借人同意欠款人的要求,那麼雙方就達成調解協議,如果出借人不同意,那麼就達不成調解協議,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和解再次起訴

  可以。   撤訴之後,當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實同一理由起訴。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義就是指雙方不透過法院而達成了協議,所以籤和解協議無需到法院,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協議書上簽名蓋章即可。撤訴並不代表放棄權利,撤訴的法律後果是訴訟時效中斷,而不導致訴權和實體權利的喪失。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 ...

駁回訴訟請求重新起訴

  駁回訴訟請求後可以重新起訴。需要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有新的事實和理由。駁回起訴是在受理案件後,人民法院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條件,從程式上予以駁回,而駁回訴訟請求,則是指法院對原告的訴請或被告的反訴請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訴訟主張,經審理後依照法律規定對當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和主張判決不予支援。    ...

離婚官司判不離被告再次起訴

  離婚官司判不離被告能再次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一百二十四條第五款規定,人民法院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的,予以處理。 ...

人民檢察院批捕起訴

  人民檢察院批捕後,如果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是不會起訴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 ...

起訴房產可以賣

  可以售出房產,即使對方向法院起訴你了,只要對方沒有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在對方申請財產保全之前均可正常出售房產。具體可分為以下情景:   1、正常的買賣房屋,被人起訴是不受影響的。   2、如果原告方起訴的是債務、賠償等糾紛,作為被告,明知相關義務卻以逃避債務為目的,故意低價處置或者無償將房屋贈與他人,此類 ...

被告人被起訴可以轉移資產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即作了規定。該司法解釋123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   (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2)以暴力、威脅或 ...

工傷賠償協議起訴是合同關係

  工傷賠償協議起訴後是合同關係,工傷賠償協議本身就是合同關係,它具有合同的特性並對雙方有著約束力,這種約束並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而起訴並不當然的決定著協議的合同性質。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