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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訴訟離婚可以缺席宣判嗎

二審訴訟離婚可以缺席宣判嗎

  二審訴訟離婚可以缺席宣判,一般情況不影響。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訴訟可以缺席判決嗎

  經法庭傳喚,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從婚姻基礎、婚姻情感、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現狀、和解可能性等方面,對夫妻關係是否破裂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因此,在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好由當事人當庭參加訴訟,否則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利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什麼樣離婚訴訟可否缺席宣判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定了離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審理的原則。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缺席審理:

  (1)離婚案件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訴訟離婚可以委託

  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但必須本人出庭。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

訴訟離婚可以上訴

  不服一審判決,離婚案件是可以上訴的。但是因為離婚案件具有特殊性,對於解除婚姻關係需法院判定是否感情確已破裂,如果確實相關證據不夠充分,一般都不會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而是等到第一次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再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 ...

訴訟離婚可以反悔

  不能反悔。如果有異議可以另行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

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有傳票

  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是有傳票的,法院一般會在收到起訴書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送達回證等材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

民事訴訟開庭能宣判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一般都應當當庭宣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認為不宜當庭宣判的以外,應當當庭宣判。因此,只要法庭經過審理認為案件事實清楚,且沒有不宜當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一 ...

離婚賠償訴訟對方缺席該怎麼辦

  離婚訴訟對方缺席可以由法院拘傳到庭,或者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夫妻離婚訴訟可以再審的

  離婚案一般涉及身份關係不能申請再審,但涉及財產問題,可以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二條: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