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人侵佔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
房屋權屬登記依以下程式進行:
(一)受理登記申請;
(二)權屬稽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本條第(三)項適用於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公告的登記。
不是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人侵佔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
房屋權屬登記依以下程式進行:
(一)受理登記申請;
(二)權屬稽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本條第(三)項適用於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公告的登記。
1、在過戶之後基本不會再出現什麼較大的問題。
2、因為這時候房屋產權已歸你所有,並且已經辦理完過戶相關手續,購房合同上的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了。
3、對於二手房來說,在過戶之前,必須先將合同內容瞭解清楚,在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下籤署,以免後期出現麻煩。
買二手房發現很多東西壞了如果合同沒走完可以選擇不簽字的,這樣賣家會跟你協商,或者負責維修,不然資金是無法解凍,賣家有一部分錢拿不到,所以會跟你維修,但如果已經過完戶合同簽完後,賣家是不會管你所謂瑕疵的。
買二手房發現很多東西壞了怎麼解決
1、確定房屋質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先去房屋質量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2、確定該問題是否屬於保修範圍,若是,確認在保修期內可以主張保修;
反之,該問題不屬於保修範圍,或者房主人為損壞,二手房主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求承擔維修義務。
3、如果是二手房的結構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已經影響買家正常居住與使用,買家可以與房主解除買賣合同,
並要求房主返還購房款並賠償相應的銀行利息損失。
二手房過戶後有瑕疵誰負責
1、簽訂合同前
如果有購房意願,購房者就要去線下實地看房,檢查房屋的產權、質量等問題,那這時候只要認真仔細的考察,如果發現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及時與原房主進行溝通協商達成共識,購房後就不能成為推卸責任的理由。因為購買二手房一般情況下都是使用年限較久的房屋,購房人自己應當履行一個必須檢驗的義務,也是對自己負責。
2、入住後出現問題
如果是等房屋買賣手續都塵埃落定,之後才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那麼就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追究需要承擔責任方。入住後出現較為明顯的房屋外在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承擔質量瑕疵問題。住了一段時間才察覺的問題若是出賣人在裝璜、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由出賣人承擔責任;若是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自然損耗老化的,若房屋處於保修期內,購房人可向房屋的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
3、找中介賠償
二手房的交易一般是委託中介完成,期間中介會為購房者介紹合適的房源,並且不能存在欺瞞的情況,如果是中介公司在簽訂相關合同的時候,隱瞞了重要事實或者提供了虛假情況,造成了而後在居住過程中發生了質量問題,損害了購房者利益,那麼購房者可向中介公司尋求賠償。
4、跟原業主協商
有的賣家為了讓房產儘快脫手,將房屋裝修得很吸引人,故意隱藏了一些房屋的缺點和質量問題,導致購房者在很久之後才發現,種情況可以要求原業主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請求原業主出來協助整改房屋,原業主故意隱瞞和不願意合作的,你也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
5、暫緩房屋尾款
如果買房的時候發現房屋有問題,就要多做一手準備,不要著急完成交易,應該把房款留一部分在手裡,這樣更保險,等賣家把房屋質量問題解決後,自己驗房沒問題再打尾款。在協商不成情況下,起訴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凍結出賣人的銀行賬戶人,然後將尾款打進去這個被凍結賬戶,後面再來請求修復賠償。
6、解除合同
如果自己的要求無法與賣家達成一致,在沒有面臨更大損失之前,應該及時與其解除買賣合同,房屋的質量問題可大可小,有的影響生活質量,甚至還有安全隱患。實在是嚴重影響居住的情況,建議還是協商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比較合適,如果真的要退房退款,一定要認真閱讀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
過戶完的房子還能退嗎
二手房過完戶之後不能退了,房屋過戶之後其所有權已經轉移。但是雙方可以協商,房子還可以再進行買賣交易。房產過戶是指透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一方轉移到另一方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