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警員有警官證,二級警員為中國警銜體系的最低等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政治部主任授予辦事員級警官,現行制式襯衣為淺藍色,依據公安部關於非領導職務民警職務修改,分為四長三員,其中二級警員為職務,非指警銜。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誌,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
二級警員有警官證,二級警員為中國警銜體系的最低等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政治部主任授予辦事員級警官,現行制式襯衣為淺藍色,依據公安部關於非領導職務民警職務修改,分為四長三員,其中二級警員為職務,非指警銜。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誌,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
協警是沒有警官證的,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聯防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
第五條人民警察證發放範圍為公安機關在編、在職並已經評授警銜的人民警察。
嚴禁向非發放範圍人員發放人民警察證。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第五條
有。
警官證是現役警官身份的證明,由公安部或上級管理部門發放並管理。在我國,警官證分為兩種。一是武警警官證,二是人民警察證。
1、武警警官證是現役警官身份的證明,由武警部隊主管部門發放管理。
作用等同身份證,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證明。一般都註明了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隊、武警警銜等,上有照片並加蓋所屬單位公章。
2、人民警察證是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有效證明,但非工作時段、場合下作用不等同身份證,買票、投宿均不認可此證為身份證明。
正面有持證人著常服免冠的寸照並註明持證人姓名、[某省]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警號;背面則註明持證人姓名、性別、血型、出生日期、職務、警銜、有效日期等,底邊並著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製”字樣。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製,並註明。上有持證人的姓名,單位,血型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