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怎麼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完成
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治療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恢復後再進行傷殘鑑定。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鑑定,這個時候治療還沒有終結,對於將來治療終結後,當事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是否能夠完好如初,還無法判斷,依據此時當事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因為這無法反映和體現治療終結後的情況。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這個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交通事故傷殘劃分的依據是什麼
人體損害傷殘評定的依據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釋出《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公告,為進一步規範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現公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統一適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誰支付
1、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2。《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一般多久鑑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應當在治療終結後及時鑑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在治療終結後,傷者可向處理交通事故大隊申請出具傷殘鑑定委託書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鑑定;鑑定時間不對會導致鑑定結論被推翻或不被法院採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 ...
交通事故傷殘認定向哪個部門提出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當事人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年限怎麼確定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傷殘導致未來的收入減少,或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
傷殘賠償金的計算期限為20年,60週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怎樣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包括自行委託評定和申請法院委託評定兩種。當事人可以在治療終結後自行委託具有資格的鑑定機構評定,然後再提起訴訟;也可以先起訴,再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
處理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怎麼申請
1、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申請一般有兩種方式:要求事故處理大隊出具鑑定的介紹信,按介紹信上寫明的鑑定機構去鑑定,這種方式便捷和有效,對方即使有異議也沒有用;自己聯絡鑑定機構,一般大型醫院或醫藥大學都有鑑定中心,你自己去鑑定,這樣的話,對方可能會提出重新鑑定的請求。(注:一般採用第一種方式)。
2、交通事故傷 ...
交通事故傷殘商業保險公司賠付嗎
交通事故傷殘商業保險公司賠付,但如果事故責任方違法造成的,商業保險可以不予理賠。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賠償的專案費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專案。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有多久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時間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