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傷殘評定的程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
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事故發生後,基本的處理流程如下:一、現場勘查。二、責任認定。三、處罰。四、賠償調解。五、訴訟途徑解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辦理一般有兩種方式:
1、要求事故處理大隊出具鑑定的介紹信,按介紹信上寫明的鑑定機構去鑑定,這種方式便捷和有效,對方即使有異議也沒有用。
2、自己聯絡鑑定機構,一般大型醫院或醫藥大學都有鑑定中心,你自己去鑑定,這樣的話,對方可能會提出重新鑑定的請求。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劃定》第三十九條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檢修、鑑定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託技術鑑定機構進行檢修、鑑定。鑑定機構應當在20日內完成鑑定,對於因技術原因無法在20日內完成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長10日。遇特殊情況仍不能完成的,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交通事故醫院是不能開傷殘證明的。傷殘鑑定的等級是由當地的司法鑑定部門經鑑定後出具的,不在醫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 ...
交通事故導致十級傷殘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器具費等,構成十級傷殘還可以要求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具體數額的計算需要結合傷者的實際情況。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 ...
交通致傷賠償中傷殘金的計算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 ...
交通事故傷三人的處理是:
1、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2、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3、傷者治療結束後,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隊申請辦理賠償調解手續,也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4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並沒有明確規定,在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但一般都是治療終結後,或出院後傷情已穩定時。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中規定,評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 ...
交通事故新傷殘評定標準是:
一、一級傷殘: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2、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3、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嚥功能嚴重障礙等。
二、二級傷殘: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醫療終結之後,可以透過向辦案的交警機關申請,還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後的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委託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辦案的交警機關或其上一級機關直接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