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當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時,應撥打122電話報警。
正確撥打方法如下:
1、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要沉著鎮靜。
2、聽見撥號音後,再撥122號碼。
3、撥通122電活後,應再詢問一遍對方是不是122,以免打錯電話等。
交通事故報警無人處理,可以找交警隊的督察處、公安局的紀委、當地政府的紀委(監察局)反映及投訴。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督察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 ...
它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排程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該部門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揮中心的主要組成部分,實行24小時值班。 ...
1、當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時,應撥打122電話報警。
2、正確撥打方法如下: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要沉著鎮靜,聽見撥號音後,再撥122號碼。撥通122電活後,應再次詢問一遍對方是不是122,以免打錯電話等。 ...
如報警了就不用,如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在現場報案,在網上報案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 ...
交通事故受害人應該告誰的情形如下:
1、機動車送維修、保管期間,因修理人、保管人使用而發生交通事故,由車輛修理人、保管人承擔責任。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由擅自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 ...
發生交通事故並且報警之後,可以透過私下協商的方式解決糾紛。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私下達成賠償協議的,可以書寫賠償方案,並簽字。隨後持賠償協議去交警大隊,將其交給辦案民警,辦案民警會核實協議的相關情況,並根據處理結果撤案。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 ...
交通事故報警以後,符合自行協商條件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能夠私了解決的輕微交通事故的情形有: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