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營運損失可根據該車的每天產生的費用損失和營運利潤損失合計計算賠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要及早諮詢專業人員,詢問賠償專案、計算標準及賠償依據等事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及山東省高院《人身損害賠償意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能夠得到的賠償專案有:(1)醫療費、後續治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院伙食補助費,(6)營養費,(7)殘疾賠償金,(8)殘疾輔助器具費,(9)喪葬費,(10)死亡賠償金,(11)被撫養人生活費,(12)精神撫慰金等。
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十級傷殘賠償標準作出了規定。一般情況下,一般情況下,十級傷殘通常會賠償七個月的工資。勞動合同期滿後,或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是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並且由單位一次性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通常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 ...
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項誤工費:有固定收人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人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交通事故中次要責任的賠償方式如下:
如果機動車輛與非機動車輛或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承擔次要責任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百分之八十。非機動車輛駕駛員或者行人負有同等責任的,機動車當事人應當承擔60%的賠償責任;非機動車輛駕駛員或者行人負有主 ...
受害人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七條規定,喪葬費按照 ...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另外,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 ...
先由交強險賠償後,不足部分,由商業險賠償。仍不足,按責任比例賠償。如果沒有保險,則按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