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申請執行是不需要申請人預交執行費用。執行後,由被執行人交納。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申請執行是不需要申請人預交執行費用。執行後,由被執行人交納。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一般交通事故賠償,參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比例,由肇事者和保險公司承擔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停車費用的出具是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因交通事故被扣押,交警大隊委託停車場保管,在扣押期間的車輛保管費應當由交警大隊承擔,不應當由本人掏錢。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