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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起訴費用誰來承擔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費用誰來承擔

  因交通事故糾紛向法院起訴的,起訴費用的承擔主體,一般是敗訴方。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院起訴費用誰來承擔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要看你是什麼型別的案子,而且要看是否有財產糾紛。一般的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但需要原告先預繳。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交通事故痕跡鑑定費用誰承擔

  機動車痕跡鑑定的費用在幾百元左右,按責任的劃分比例來承擔這個費用。事故中一方是全責的,則由全責方全部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按照責任比例承擔費用。如需對事故車輛等檢驗材料進行鑑定,辦案人員應在事發後72小時內按規定專案認真填寫相關的委託書,並由辦案人員親自送至鑑定大廳技術部門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勞務派遣人員體檢費用承擔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在上崗前需要進行體檢的,而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因此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體檢費用。   【法律依據】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支付

  1、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2。《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 ...

交通事故起訴費用交強險賠償嗎

  交強險只會對交通事故產生的相關費用在限額內承擔責任,而訴訟費用並不是交強險承擔的費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 ...

欠款糾紛起訴承擔

  一般來講,在起訴狀中原告都會要求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會按照誰敗訴誰承擔後果的原則判定輸的一方承擔損失後果,這都要等到案件審理了結後才能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 ...

交通事故司法鑑定費用

  交通事故司法鑑定費用先由申請人墊付,最後根據責任比例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訴訟過程中因鑑定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 ...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對方沒錢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沒錢賠償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後,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一旦申請執行的話,就是什麼時候有財產什麼時候履行賠償義務,執行的財產性質可以是賠付方的物權、債權、智慧財產權等等。另外賠不起的話受害方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 ...

民事訴訟鑑定費用承擔

  民事訴訟鑑定費用的承擔主體,根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