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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處理期限是怎麼計算的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2、順序如下:受理報案、現場處理、責任認定、裁決處罰、損害賠償調解、向法院起訴。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包括勘查現場、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雙方當事人的請求對賠償爭議進行調解等。

交通事故複議期限是怎麼計算的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期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2、順序如下:受理報案、現場處理、責任認定、裁決處罰、損害賠償調解、向法院起訴。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包括勘查現場、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雙方當事人的請求對賠償爭議進行調解等。


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是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的計算是: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於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 ...

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是怎樣計算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期限的計算方式如下: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 ...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的標準如下: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 ...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程式有哪一些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有:   1、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在處理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但是有上述第六項、第七項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 ...

簡單交通事故處理後可更改嗎

  簽訂交通事故簡易處理單後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

交通事故處理扣車要多久

  車輛一般20天,最長不得超過30天(車輛與行駛證是一體的)。駕駛證是15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 ...

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步驟

  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流程為:   1、立即停車。   2、及時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   3、搶救傷者。當事人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後,能採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包括採取止血、包紮、固定、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