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交通肇事中認定自首的情形有:
1、逃逸人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並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2、逃逸人委託他人或打電話向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候處理並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地有關部門報案,等待接受處理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仍然按交通肇事罪判處,只是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為人交通肇事後逃逸,後又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的,構成自首,但應以“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法定刑為基準,對其自首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 ...
認定交通肇事逃逸後投案自首情節為:
1、逃逸人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並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2、逃逸人委託他人或打電話向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候處理並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地有關部門報案,等待接受處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 ...
因逃逸緻使責任無法認定的,推定逃逸人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屬於意外事故的,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有 ...
可以,但對不構成犯罪的交通肇事者,在事發後逃逸拒不履行告知義務時,應按行政處罰程式予以處罰,不適用《刑法》自首的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 ...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門來認定,然後,根據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定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 ...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 ...
交通肇事後逃逸責任的認定是: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