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認定條件:

  首先,認定逃逸存在一個前提條件,即行為人對肇事事故應是明知的。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只是在進行正常的駕駛行為。

  其次,逃避搶救義務以及其後逃避責任追究。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如何認定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九十四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常見認定情形有: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司法認定依據是什麼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性質是什麼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 ...

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認定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逃逸:1、明知發生事故,仍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2、認為對事故無責任,駕車離開;3、有酒駕和無證駕車嫌疑,報案後仍不聽候處理;4、把受害人送院後,沒報案且無故離院;5、把受害人送院後,留假姓名、地址、聯絡方式;6、在接受調查期逃逸;7、離開現場後不 ...

認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責任是什麼

  因逃逸緻使責任無法認定的,推定逃逸人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屬於意外事故的,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有 ...

哪些行為能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

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怎樣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仍然按交通肇事罪判處,只是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 ...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是:   1、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2、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3、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4、客觀方面是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

哪些行為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