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2、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3、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4、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1、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2、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3、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4、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1、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的人員、車輛駕駛員、市民以及臨時來往城市的一切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則並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
2、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等部門的車輛管理人員和乘車人員,不準迫使、縱容駕駛人員違犯本規則。
3、遇到本規則沒有規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不妨礙交通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4、駕駛車輛,趕、騎牲畜,都必須在道路的右邊行進。
5、沒有經過當地公安局的同意,不準佔用人行道、車行道或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6、鐵道與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須安裝護欄等安全裝置。
7、紅燈亮時,禁止車輛和牲畜通行。
8、紅燈亮時,在不妨礙綠燈放行車輛行駛的情況下,准許向右轉彎。
9、黃燈亮時,禁止車輛和牲畜通行,如已越過停車線時,須繼續行進。
10、機動車及非機外車中的腳踏車、三輪車、獸力貨車在夜晚行駛時,必須燃燈,機動車在霧中行駛也必須開燈。
電瓶車交通規則有:電瓶車上不得載人,必須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就在道路右側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駕駛人必須年滿16週歲等一些規則。
電瓶車又稱為電動車,它是由蓄電池提供電能,由電動機驅動的純電動機動車輛,近年來在我國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普及,目前國內的電瓶車主要用於觀光載客、治安巡邏、搬運貨物之用,電動觀光車的主要用途是在公園、景區、休閒度假村、大學、醫院、高爾夫球場、房地產公司等場所用作載客,電動巡邏車主要用途是在車站廣場、人流密集場所進行治安巡邏,電動搬運車的主要用途是在工廠、港口碼頭、物流庫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