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人民民主專政是是我國的國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人民民主專政是是我國的國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人民民主專政的三個特點:
1、中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一個主要特點是把民族資產階級列入人民的範圍,而不是列入專政物件;
2、中國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政黨制度;
3、中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和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人民民主專政理論的基本內容:
1、論述了在中國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歷史必然性;
2、科學地分析了各個階級在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政權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地位;
3、論述了人民
1、對內職能:依法打擊敵敵對分子的破壞活動,組織和領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的穩定、組織和領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搞好社會公共服務;這五個方面都是為了一個目的,發展我國的經濟,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是為發展經濟,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國內環境,它們是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根本保證;
2、對外職能:防禦外敵入侵和顛覆,捍衛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發展國際的交流和合作,創造有利於我國的國際環境,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經濟發展,積極發揮我國在國際社會中的作用,這些對外職能就是為了使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便於我們一心一意搞建設,有利於我們充分利用國外資源和市場,彌補我國的不足,同時也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實現與各國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