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第二條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人體輕傷的鑑定標準是,如果對人的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的,為輕傷。鑑定要考慮損傷和既往傷病的共同作用。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傷病關係處理
損傷為主要作用的,既往傷病為次要或者輕微作用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進行鑑定。
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即等級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的,可視具體情況鑑定為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等級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的,均鑑定為輕微傷。
既往傷/病為主要作用的,即損傷為次要或者輕微作用的,不宜進行損傷程度鑑定,只說明因果關係。
頭部輕傷鑑定分為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輕傷一級包括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等等。輕傷二級包括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cm2以上等等。
法律依據: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釐米(兒童達10平方釐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釐米(兒童達5平方釐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釐米,兒童達6釐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釐米,兒童達4釐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規定,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
輕傷鑑定標準是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鑑定提供根據。
目前按照輕傷鑑定標準賠償費用一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幾方面的相關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 ...
2020年輕傷鑑定標準如下:首先凡屬輕度器官功能障礙,在受傷時或治療過程中無生命危險,或治療後勞動能力稍有下降的,均視為輕傷。凡只引起機體暫時輕微反應,基本不影響器官功能,一般能自行修復的損傷,屬於輕微損傷。一般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依法派定的法醫生擔任鑑定人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規定,輕傷二級情況如下: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等。 ...
2016年輕傷鑑定標準,仍依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進行。
1、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2、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鑑定提供根據。
眼鏡輕傷的鑑定標準一般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鑑定提供根據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 ...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