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與市價孰低原則是指按短期投資的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計算提取跌價損失準備的方法,是存貨的計價方法之一。對歷史成本原則在運用時的修正,最明顯地體現了穩健性原則,其具體含義是指:存貨的成本低於市價時按成本計價;存貨的市價低於成本的按市價計價。這一計價方法要求將存貨因市價下跌而形成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而對於存貨因市價上漲而形成的收益不予預計。
成本與市價孰低原則是指按短期投資的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計算提取跌價損失準備的方法,是存貨的計價方法之一。對歷史成本原則在運用時的修正,最明顯地體現了穩健性原則,其具體含義是指:存貨的成本低於市價時按成本計價;存貨的市價低於成本的按市價計價。這一計價方法要求將存貨因市價下跌而形成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而對於存貨因市價上漲而形成的收益不予預計。
孰低原則的意思是,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指按短期投資的總成本與總市價孰低計算,然後提取跌價損失準備的方法,是存貨的計價方法之一。主要是為了體現穩健性原則。比如存貨,月末的時候公司存貨賬面價值20萬,可是去打聽,現在這存貨賣掉只能賺17萬(公允價值),那麼老闆最關心的是真正的存貨賣掉可以拿到多少錢,會計為了謹慎。就用孰低原則價值17萬。
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法指對期末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兩者之中較低者計價的方法。即當成本低於可變現淨值時,期末存貨按成本計價;當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時,期末存貨按可變現淨值計價。現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法的運用越來越廣泛。
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法中的“成本”,是指存貨的歷史成本;“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預計售價減去預計完工成本和銷售所必須的預計稅金、費用後的價值,換句話說,市價並不是指存貨的售價,而是目前重新取得相同存貨所需的成本。
存貨準則特別強調企業在實際確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時處理方法不同,比如以備出售的存貨,如商品、產成品等;將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存貨,如原材料(需要考慮材料的用途)等。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企業存在三類基本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