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同等待遇。應屆畢業生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即將畢業或者已經畢業學生。簡單地說,在大學最後一年的學生,即為應屆畢業生。
大學(University、College)是提供教學和研究條件,授權頒發學位的高等教育機構,是與社會的經濟和政治機構既相互關聯又鼎足而立的傳承、研究、融合和創新高深學術的高等學府。
按國家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同等待遇。應屆畢業生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即將畢業或者已經畢業學生。簡單地說,在大學最後一年的學生,即為應屆畢業生。
大學(University、College)是提供教學和研究條件,授權頒發學位的高等教育機構,是與社會的經濟和政治機構既相互關聯又鼎足而立的傳承、研究、融合和創新高深學術的高等學府。
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是指未在報到證的有效期內就業並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根據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實施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派遣畢業生統一使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報到證》,該證簡稱報到證。報到證的有效期一般是兩年,自簽發之日開始計算。兩年有效期滿後,報到證失效,持證人也同時失去畢業生身份,而轉為社會流動人員,按照社會流動人員進行管理。而在這兩年有效期內,持證人可以尋找和選擇工作單位,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身份獲得就業機會。因此,這個期限俗稱為擇業期。不過,由於就業壓力的增加,不少地區已經將這個期限延長至三年。需要注意的是,報到證的有效期不同於就業報到的截止時間。報到證中填寫的就業報到的截止時間,是根據就業協議前往協議就業工作單位報到的最後時間。超過這個時間,工作單位可以不再接收,畢業生需要另找工作單位。但報到證還是有效的,如果找到其他工作單位,可以辦理改派。
1、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沒有找到從事的行業或工作。從大學畢業起兩年內的時間叫做擇業期,若畢業生在此時間段內沒有找到任何工作,也沒有從事任何行業的自主創業,這種情況的大學生就叫做擇業期未就業畢業生。
2、擇業期時間是兩年是因為:高等學校畢業生統一使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有效期一般是兩年,此證的作用之一是當作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