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有兩個意思:
1、指法律、政令。高受詔教習胡亥,使學以法事數年矣,未嘗見過失。 《史記·李斯列傳》
2、指宗教的法會,稱為法事,比如超度法事,放焰口蒙山法事,開光法事等。
法事是寺院道場重要行事之一。在所舉辦的法事當中,有的是自我懺悔的方式,如懺摩;有的是經大眾附議透過者,如布薩;有的是對大眾宣說佛法,如升座說法;也有於新春時為國家、檀那祈福祝禱者,乃至到山門迎春等;一年當中更有春秋二祭,及三皈五戒、八關齋戒的多次舉行等,方便社會大眾參與修持。
法事有兩個意思:
1、指法律、政令。高受詔教習胡亥,使學以法事數年矣,未嘗見過失。 《史記·李斯列傳》
2、指宗教的法會,稱為法事,比如超度法事,放焰口蒙山法事,開光法事等。
法事是寺院道場重要行事之一。在所舉辦的法事當中,有的是自我懺悔的方式,如懺摩;有的是經大眾附議透過者,如布薩;有的是對大眾宣說佛法,如升座說法;也有於新春時為國家、檀那祈福祝禱者,乃至到山門迎春等;一年當中更有春秋二祭,及三皈五戒、八關齋戒的多次舉行等,方便社會大眾參與修持。
在實踐中,能夠要回定金,只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簽訂合同的另一方違約,可以雙倍要回定金。
(2)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3)但因為第三人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未能如約履行的,可以要回雙倍定金,但另一方給付定金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87條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比較常見的就是債務償還義務;
2、具有下列行為之一:
(1)被執行人擁有償還債務的能力,但出於個人利益的考慮,拒不執行法律義務,比如說一直拖欠貸款不還;
(2)在執行法律文書義務的時候,採用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執行,不配合執行;
(3)在執行義務之前,採用隱藏、轉移財產等手段來逃避還款義務;
(4)透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等方式拖延、干擾法律義務的執行;
(5)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限制消費令或不執行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