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職合同的簽訂:
1、簽訂公司入職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合同、協議蓋章。
2、公司入職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
3、籤公司入職合同,合同上會寫明試用期和轉正時間,以及合同年限。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條,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入職合同即員工入職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入職合同就是簡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為紙條、單頁入職協議等,內容上僅約定了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等單一內容,並未根據《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內容的要求進行全面的約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7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簽訂入職勞動合同對公司和勞動者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利於保障兩者各自的權益,明確各自的義務。若公司員工入職合同不簽訂的話,如果後續公司做出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事,勞動者沒有相應的保障,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 ...
入職一年半未籤合同不合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 ...
入職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
1、注意試用期的時間,試用期工資、轉正後的工資應該在合同中寫明;
2、合同上應該寫明每個月何時發放工資,企業不能拖欠、拖延職工工資的發放;
3、合同內容要全面,要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
4、合同內容要合法,並且應當用書面的 ...
員工入職未籤勞動合同法的,勞動者要及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要透過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地點、崗位、報酬等相關資訊,這樣在以後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才能依據合同主張權利。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 ...
新員工入職後一般當天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入職當天沒有簽訂的,需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 ...
入職協議不是勞動合同,屬於職業意向,相比勞動合同缺少應當具備的必備條款,並不具備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合同概念。而勞動合同是全面明細約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檔案。
《勞動合同法》之所以對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進行明確規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雙方遵守各自的權利義務,並保證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法律 ...
入職籤合同要注意:五險一金的購買比率、每個月扣多少錢等問題。有的合同上很隱晦,不會直接寫出來,買的標準就按照最低標準來購買,這個應該要提前諮詢公司,以免後期購買出現問題職員自己吃虧。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