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稱為委外加工,習慣稱為協作生產、三來加工。
當企業自己的生產能力不足或者缺乏某種技術的話,就需要把某個工藝甚至整個產品交給外面的廠商去進行生產,這就會觸發委外加工作業。企業將一些自己不擅長的工藝外包給其他廠商,以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管理難點主要有兩個方面,分別為委外加工費用管理與委外加工的領料管理。
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稱為委外加工,習慣稱為協作生產、三來加工。
當企業自己的生產能力不足或者缺乏某種技術的話,就需要把某個工藝甚至整個產品交給外面的廠商去進行生產,這就會觸發委外加工作業。企業將一些自己不擅長的工藝外包給其他廠商,以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管理難點主要有兩個方面,分別為委外加工費用管理與委外加工的領料管理。
委託業務: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委外業務:
委外常被定義為企業向組織外部來源採購商品或服務,通常包括營運控管移轉給服務提供者。現在激烈競爭環境中,企業無須諸事皆是自己所為,可將部份或全部商品或服務委託其它業者來經營管理,以提高其效率與效能進而增加其市場競爭力。
委外讓組織能夠專注於自己核心事業,而將非核心事業的物流業務,委託給專業的第三者來經營,以滿足客戶多樣化要求,並且使得運作更具彈性。
區別:委託業務協議中的兩個不同的主體,對待被委託的事項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不同。
委外也就是銀行委外業務,它是指銀行理財資金委託外部投資。
基金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券商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保險計劃成為委外投資的四大形式。
目前,資金委外模式被銀行普遍接受,五大行、股份行、大量城商行、農商行均涉及此類業務。其中,五大行在大券商的單筆業務規模通常在百億左右,股份行數十億,城商行數億。資金來源方面,理財、自營均有。
從潛在規模上看,理論上數十萬億的銀行理財、自營投資資金都有可能流向委外,資產荒下委外需求端旺盛,但受制與供給。大行、股份行多透過信託計劃、基金通道的形式進行產品合作,約定固定收益率,券商對收益率水平進行衡量來決定是否承接,地方銀行的委外多以投顧的形式參與,交易發生在銀行自己的系統內,券商發出買賣指令指導銀行自己操作。總體上,委外的合作形式以一對一方式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