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4月6日,依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可分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以及建築業企業,具體如下:
1、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在城市及村鎮從事土地開發、房屋、基礎設施以及配套裝置開發經營業務,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工程總承包企業:是指對工程對立項到交付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承包的企業;
3、工程勘察設計企業:是指依法取得資格、從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活動的企業;
4、工程監理企業:是指取得監
截止2018年4月6日,依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可分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以及建築業企業,具體如下:
1、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在城市及村鎮從事土地開發、房屋、基礎設施以及配套裝置開發經營業務,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工程總承包企業:是指對工程對立項到交付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承包的企業;
3、工程勘察設計企業:是指依法取得資格、從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活動的企業;
4、工程監理企業:是指取得監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單位工程和子單位工程的劃分規則:
子單位工程的劃分一、房屋建築,單位工程,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及構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建築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時,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為一個子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的劃分二,室外單位工程為了加強室外工程的管理和驗收促進室外工程質量的提高;將室外工程根據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劃分為室外建築環境和室外安裝兩個室外單位工程,並又可進一步分成附屬建築,室外環境,給排水與採暖,電氣子單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