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能又稱政府職能,是政府依法對國家社會生活諸領域進行管理所具有的職責和作用。
行政職能具有以下實踐意義:
1、行政職能體現了公共行政本質要求。
2、對政府的公共行政活動具有指導作用。
3、科學建立行政組織、設定行政機構的根本依據。
4、實現行政管理過程科學化的保證。根據以上表述可以看出,科學建立行政組織的根本依據是政府職能。
行政職能又稱政府職能,是政府依法對國家社會生活諸領域進行管理所具有的職責和作用。
行政職能具有以下實踐意義:
1、行政職能體現了公共行政本質要求。
2、對政府的公共行政活動具有指導作用。
3、科學建立行政組織、設定行政機構的根本依據。
4、實現行政管理過程科學化的保證。根據以上表述可以看出,科學建立行政組織的根本依據是政府職能。
1、領導機關,亦稱首腦機關,指國務院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它是各級政府領導的決策核心。
2、職能機關,指各級政府中負責組織和管理某一專業方面行政事務的執行機關。職能機關是領導機關的組成部門,執行領導機關制定的方針、政策和指示。
3、輔助機關,指為了使行政首長或專業職能機關順利地進行管理活動,在機關內部承擔輔助性工作任務的機構。
4、參謀諮詢機關,亦稱智囊機構,是一種現代政府的組織形態,通常指彙集專家學者和富有經驗的政府官員來專門為政府出謀劃策、提供論證政策方案的行政機構。
5、派出機關,指一級政府根據政務管理的需要,按管轄地區授權委派的代表機關。派出機關是不構成一級政府的行政機關,其權力是委派機關權力的延伸。
6、臨時機關,領導機關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或為調查某一事件,而從各個政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的臨時性組織。
19世紀早期韋伯的論著中提出了理想的行政管理組織理論,是指建立於法理型控制基礎上的一種現代社會所特有的、具有專業化功能以及固定規章制度、設科分層的組織管理形式,它是一種理性地設計出來,以協調眾多個體活動,從而有效地完成大規模管理工作,以實現組織目標為功能的合理等級組織。其核心內容有:
1、權力的基礎:主要依靠外在於個人的、科學合理的理性權力實行管理。其組織管理過程中依賴的基本權力將由個人轉向“法理”,以理性的、正式規定的制度規範為權力中心實施管理;
2、行政組織的特徵:勞動分工、權威等級、正式的甄選、正式的規則和法規、服從制度規定以及管理者與所有者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