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判刑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介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判刑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千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 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2曾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受過刑事處罰的;3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
根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的稅款數額不同,量刑標準會有所不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款數額達到10000元,或是使國家稅款被騙取達5000元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準刑為6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虛開的稅款數額來計算刑期,虛開數額每增加3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的數額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款數額達到10萬元,或是使國家稅款被騙取達5萬元的,就屬於虛開數額較大的將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準刑為三年有期徒刑;
根據虛開的稅款數額來計算刑期,虛開數額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的數額每增加3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款數額達到50萬元,或是使國家稅款被騙取達30萬元的,就屬於虛開稅款數額巨大,依法將會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虛開數額每增加10000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的數額每增加5000元,那麼將增加一個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