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的訴訟時效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
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三年,短期時效為一年;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債權人代位權訴訟的時效是三年,自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之日起計算。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案件執行期間法院只有在確認債務人確實已經沒有財產可以償還債權人的債務時,債權人對次債務人提出代位權訴訟,才會被法院透過,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是,1、債權人所享有的債權應具有合法性;2、債務人對他人享有到期債權,但其怠於行使其權利,致使債權人產生損害;3、債務人對他人所享有的債權已經屬於到期狀態;4、債務人的到期債權並不是債務人人身專屬性權利。這裡的專屬性權利是指那些根據撫養、贍養、繼承等身份關係而發生的給付請求權,還有退休金、 ...
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舉證需要的證據有:1.有債權債務關係,比如借條、合同。2.債權已經到期。3.債務人和其他人的債權關係,且不行使到期權利的證明。
【法律依據】
具備民事訴訟法第108條所規定的起訴條件;同時,代位權之訴還須具備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釋(一)》第11條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 ...
代位權訴訟請求需要注意的是:
1、債務人須有合法債權存在;
2、債務人怠於行使對次債務人的債權;
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須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 ...
代位權訴訟的管轄法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合同法解釋》第14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代位權訴訟債權人的舉證方法及相關證據為:
1、證明雙方存在債務的證據;
2、證明債權已到期的的證據;
3、債務人“怠於行使”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 ...
代位權訴訟要的條件有: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 ...
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要注意的事項有:
1、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
2、如何行使代位權
3、代位權行使的效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