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藉助現代醫療技術,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為,可分為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或無償代孕、有償代孕。
2、代孕在我國仍處於不被允許的狀態,但目前相關規定僅停留在部門規章層面,立法效力層次偏低,無法達到規制的目的 。世界各國對待代孕的態度有所不同,但越來越多的國家從保護兒童利益的角度出發,傾向於承認代孕所生兒童與委託代孕父母間的法律關係 。
1、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藉助現代醫療技術,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為,可分為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或無償代孕、有償代孕。
2、代孕在我國仍處於不被允許的狀態,但目前相關規定僅停留在部門規章層面,立法效力層次偏低,無法達到規制的目的 。世界各國對待代孕的態度有所不同,但越來越多的國家從保護兒童利益的角度出發,傾向於承認代孕所生兒童與委託代孕父母間的法律關係 。
1、代孕對胎兒不好。代孕需要使用“試管嬰兒”技術,即在人工控制的環境,完成體外受精過程。這種人為干預,會使精子失去優勝劣汰的競爭機會,這會導致存在缺陷的Y 染色體,被遺傳下去。為了保證成功率,醫院通常採取多胎妊娠,這會進一步加大受精胚胎的殘缺、早產發生率。胚胎移植之前,還必須向代孕媽媽注射大量黃體酮,以抑制子宮活動,使受精卵成功植入,併產生胎盤。然而,大量黃體酮也會導致胎兒脊柱、肛門、四肢等發生畸形,致畸率是正常懷孕的8倍。
2、對代孕方不好。代孕採用的多胎妊娠,會導致妊娠合併症更容易發生。更可怕的是,妊娠合併症並不會隨著孕期結束,而徹底消失。有的病症,會跟隨女性一生。由於代孕女性並非自然懷孕,出現流產、早產的風險,會比正常孕婦大得多。如果中途由於胚胎不好,代孕失敗,代孕方必須面臨流產。
3、會帶來倫理危機。按照卵子的來源,代孕分兩種:普通代孕和借卵代孕。普通代孕,即將不想生育、或不孕不育夫婦的受精卵,植入代孕方的子宮。由於孩子具備委託方夫妻雙方的基因,法律可以判定,這個孩子是委託方夫婦的婚生子女。而借卵代孕,則是將委託方丈夫的精子,和其他女子的卵子,結合成受精卵,並植入代孕方的子宮。按照法律規定,這種型別的“代孕子女”便屬於“非婚生子女”。
1、法律上的危害,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代孕,所以代孕是非法行為,有可能坐牢。
2、有感染遺傳病的可能,如果是父母提供精子,找代孕媽媽代孕,代孕媽媽不能改變胎兒的遺傳基因,但是代孕媽媽的遺傳疾病,有可能透過母體血液使胎兒感染遺傳性疾病。
3、如果母體不能生育,借用代孕媽媽生產,有可能造成婚姻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