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本人必須簽字,否則是無效的。
《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如果能夠補強代書遺囑欠缺的形勢瑕疵,則可認定為有效。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合法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的條件有: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自書遺囑沒有公證過有效。公證只是會讓遺囑的效力更高,不是遺囑生效的要件。是否去對遺囑進行公證由當事人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如果覺得有必要做公證的,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7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代書遺囑未經公證有效,代書遺囑是指非由立遺囑人自行書寫的遺囑,而是由代書人根據立遺囑人的的意思表示代為書寫的遺囑。
根據《繼承法》第17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由此可見,代書遺囑不需要公證,只要符合繼承法的要求進行代 ...
代書遺囑,不必須公證,非緊急情況下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
如果進行公證,就是公證遺囑了。不過,在所有遺囑形式中,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如果有條件,將代書遺囑更換為公證遺囑更好。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17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 ...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a、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b、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c、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 ...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未簽收調解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 ...
代書遺囑又稱“代筆遺囑”。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口述內容,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代書遺囑內容的不可以是受遺贈人。
《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
無效,並且遺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係的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
代書遺囑形式欠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5條規定,《繼承法》實施前訂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遺囑,如內容合法,又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為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遺囑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