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償一定金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代駕出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償一定金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後,不僅要賠償財產損失,還要賠償對方的人身損害。一般先由交強險優先賠付,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按照雙方的責任劃分由事故雙方分別承擔。如果購買了商業保險,那可以請保險公司進行賠付。但是酒駕屬於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所以只能由酒駕者自行賠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租賃公司的車都有保險,由保險賠付車損修車就可以。但如果租賃公司車的行駛證是營運車輛,則可以向責任人主張停駛期間的營運損失。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