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撤資即股東退出公司不再擔任公司的股東,撤資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股權轉讓,即該股東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他人,另一種是公司收購,即的特定情形下,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收購其股權。
股東一旦對公司履行完出資義務,就成了公司的註冊資本,公司的註冊資本是不能隨意抽回的,如果股東擅自轉走自己的出資會構成抽逃出資。
涉及的法律規定主要是: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企業公司的股東撤資進行清算有以下方式:
1、減少註冊資金登出股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股權轉讓。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協商價格是退出股東和其他股東談判的結果,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則公司可以按照協商的價格收購股份。
在章程中事先約定好計算方法,這是比較靈活的做法,例如可以約定由專門機構進行評估。
司法評估價格,當提出退股的股東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達不成一致意見時,訴訟就會成為最後的選擇。
在訴訟過程中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評估的申請,由法院委託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1、公司股東退股,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如果股東退股由其他股東接收股份的,這樣不需要進行清算,因為公司還在正常運營,只需要按照股份轉讓,由雙方進行協商就可以。
2、第二種,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了,股東都想要撤資了,那這個時候就需要透過股東會決議,然後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稅務結算,以及清算,工商登出辦理, ...
公司股東退股,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如果股東退股由其他股東接收股份的,這樣不需要進行清算,因為公司還在正常運營,只需要按照股份轉讓,由雙方進行協商就可以。
第二種,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了,股東都想要撤資了,那這個時候就需要透過股東會決議,然後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稅務結算,以及清算,工商登出辦理,清算之後 ...
公司股東承擔以下責任:
1、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註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或者抽逃出資;
5、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
6、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 ...
1、企業購買股東資產的財務活動屬於這個內部的整合資源。
2、股東可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3、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股東出資後是不能抽逃出資的,如果股東想退出公司的,可以進行股權、股份的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 ...
1、準備多個名稱去工商管理部門核名,稽核通過後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遞交申請註冊所需的相關材料,並等待工商部門的稽核結果;
3、稽核通過後,即可領取營業執照;
4、營業執照領取成功後,刻制公司所需的相關印章;
5、去方便公司辦理一應事務的銀行辦理基本賬戶的 ...
股東大會決議是公司權力機關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決策行為,其法律後果應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