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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方面解除合同程式是怎樣的

企業單方面解除合同程式是怎樣的

  企業單方面解除合同程式是:

  (1)製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就能使工會及時發現單位違法解除、侵害職工權益的情況並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2年備查。

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條件

  合同變更協議是對原合同內容條款的變更,是在當事人協商一致時進行的,其生效時間一般為其協議成立時生效,但是,如果當事人約定了生效時間或者條件的,當其約定的條件成就或者時間達到時生效。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用人單位能否單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對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作了嚴格的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怎麼單方面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

單方面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是:   1、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按其約定進行賠償;   2、數額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調整。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 ...

單方面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什麼

  單方面解除合同標準是:首先需要了解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經濟補償金是指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而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 ...

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有什麼補償

  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補償是按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

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

  可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 ...

醫療期未滿企業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醫療期未滿勞動合同是不可以終止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勞動 ...

企業改制不入股是否必須解除合同

  企業改制不入股是不能強迫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降低工資待遇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