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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單方面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是:

  1、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按其約定進行賠償;

  2、數額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調整。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單方面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什麼

  單方面解除合同標準是:首先需要了解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經濟補償金是指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而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合同賠償標準

  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法律並沒有做明確統一的規定。在合同由約定的情形下,按照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以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的規定,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公司單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87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 ...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麼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如果是協商解除或者無過失性辭退,裁員等,需要按照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解除,需要按照補償金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 ...

單位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單位解除合同賠償的標準是: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 ...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存在《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的,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按上述標準雙倍補償。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 ...

不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不籤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從未籤合同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補償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並要求補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 ...

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條件

  合同變更協議是對原合同內容條款的變更,是在當事人協商一致時進行的,其生效時間一般為其協議成立時生效,但是,如果當事人約定了生效時間或者條件的,當其約定的條件成就或者時間達到時生效。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用人單位能否單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對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作了嚴格的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