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是一種強制儲蓄的養老金,通常情況下在退休之前是不能領取的。企業年金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個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支柱”目前,企業年金已經成為我國比較普遍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然而基於經濟不景氣的形式,很多小企業難以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生存下來,那麼企業破產後企業年金怎麼辦?企業破產企業年金怎麼辦?企業破產後,對於企業年金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其一,如果企業只是暫時虧損,企業年金是可以暫停繳納的。之後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繼續繳納,甚至可以將之前未繳納的部分進行補繳。其二,企業正式進入破產清算倒閉,之前的個人繳費部分和企業繳費部分都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及相應的投資收益,全都歸個人所有。以上就是關於企業破產企業年金的處理辦法。透過本文應該都對企業年金有了一定的瞭解,企業破產,企業年金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不過這筆錢還是要等到退休才能取出來使用。
無論什麼建築,商場也好,住宅也罷,還有就是企業公司,大門永遠都是最重要的,它不僅是代表著門臉,好的大門風水還能為企業帶來客戶,幫企業招賢納士,招財進寶,所以,今天,我們就來和大家一起看看好的企業大門風水到底什麼樣子的?
企業風水禁忌
一件事情成敗與否一般決定於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天時,二是地利,三是人和。對於一個公司來說,天時就是政治環境、經濟環境,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投資環境,大環境;人和就是戰略規劃、經營管理以及企業文化等等因素;那麼地利是什麼呢?這個不同的公司企業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但哪種解釋其根本都離不開公司的具體環境,這就是我們所要說的風水環境,小環境。
公司也好企業也罷,其最終目的都是求財,而要想發財就要有發財的能量場。如果環境的能量場與企業決策者和企業的場相合,那麼就會引發出良性的共振效應,就會發財;否則,如果環境的能量場與企業決策者和企業的場相悖,那麼就不會引發出良性的共振效應,就不會發財。換句話講,一個公司一個企業是興旺發達的,那麼它的財方必然是地勢開闊,能量充足;反之,一個公司一個企業是趨於衰落的,那麼它的財方必然是氣運堵塞,能量微薄。
一個企業是由幾大板塊組合而成的,依五行劃分就是整合力、核心力、應變力、增長力、文化力五個方面。如果西南和東北出了問題,那麼企業是整合力弱,資源配置不到位,發展必然受阻;如果西方出了問題,企業的核心力弱,內部有不團結情況或主要領導能力不過關;如果是北方出了問題,企業的應變力弱,在與別人競爭中總是處於下峰,打擊不了對手;如果東方出了問題,企業的增長力不夠,企業發展緩慢,盤子總是做不大;如果南方出了問題,企業文化力不足,門坎不高,產品科技含量低,宣傳上又不得力,很難與人競爭。風水大師劉椰榮認為,對於企業,不管哪個方面出問題都會對它造成致命的影響,所以選擇和創造一個適合企業發展的環境是至關重要的!
企業大門風水的吉祥辨識要結合天地人;其風水是天時與地利結合人和之下的大門風水,公司大門的路衝,公司大門面臨的景觀以及由不同景觀所形成的路煞,所引起的風水禁忌和吉祥影響。大門是任何建物的納氣之口,所以大門的方位最為重要。但如何使大門能納人生旺之氣呢?那就要看大門的門位和門向了。大門均開在一棟房子的正中間,這是正常的。但若以通俗風水來講,“左青龍,右白虎”,所以大門最好開在左邊,也就是人站在屋內對著大門方向的左方,也就是人在室外向著大樓的右邊,此就是風水學上的龍邊,表示生氣勃勃、交易熱絡。
大門宜大,現在辦公大樓的大門都很大且有中庭;小商店的大門也不宜太小,希望行人容易進來,所以也要大一點才好。不過大門正面的外觀,不可呈現凹凸太多的設計和裝衰,會顯得低俗,在風水學上不是好的表現。大門要採用厚實材料,這樣會使財運穩定,源源不斷。大門不可用三夾板釘成空心大門。門框若有彎曲要立即更換,否則會影響財運。公司辦公室大門本身的設定,最好和老闆八字相配合,並非一成不變的。同樣的一間辦公室,有人使用後會發財,有的人使用後卻失敗,關鍵要看的就是公司辦公室大門的風水是否與公司的領導八字一致。
用人單位依法宣佈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民間借貸企業破產並不是就不用還錢了,仍需要還錢。企業破產後要進行破產清算,按優先順序對債務進行清償,順序劣後的債權可能得不到清償,或者得不到全部清償。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113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 ...
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若股東已向公司繳納出資,履行了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沒有責任。
若股東尚未向公司繳納出資,未履行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須向公司補足其認繳的出資。
例外情況: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
【法律依據 ...
企業破產清算後,清算組來接管公司,公司是要停業的。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後,首先會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來接管公司,清算公司財產,接管公司債務,然後設立清算賬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處理公司債務並參加訴訟活動,制定債務表並進行清算方案,提交報告後,辦理登出登記。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 ...
有權申請公司破產的主體有:債務人、債權人、佔出資額10%以上的出資人(限破產重整),負有清算責任的人,金融機構破產的,其申請主體為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
優先清償的債務是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首先,應當先償還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其次償還破產人欠繳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最後再行償還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 ...
這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
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很複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 ...
破產企業的破產債權人,根據我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以下的順序清償,首先是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其實是企業所欠的稅款,最後是其他的債權;同一順序裡的債權不足清償的,則按比例清償。根據這些規定,企業職工的安置費並沒有作為第一順序債權來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究其原因是職工的安置費性質所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