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無力償還債務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不會被拘留。債務人確實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3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無力償還債務的處理方式有: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實際情況中,債務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2)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1、如果判決已經生效,未及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則法院會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但不會判刑。
2、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民法總則》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總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 ...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通常情況下,被告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透過以下的:1、可以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債務。經債權人或法院裁決,可以讓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法院會強制償還;2、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3、如果是企業的,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
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法人是沒有責任的。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 ...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應當予以發放。企業倒閉後,若破產財產足夠支付補償金的,企業應當及時對員工進行補償。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 ...
1、可以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債務;
2、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3、如果是企業的話,要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
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
(1)擔保債權;
(2)破產費用、共益債務;
(3)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4)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 ...
1、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2、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3、法律也考慮到這種情況,規定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的話,可以和債權人約定分期償還。
4、還可以向法院起訴,並交由法院審查債務人的具體經濟情況,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監督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