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影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程式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開戶手續即可,辦理後即可辦理勞動者的個人參保手續。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需要準備好以上材料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進行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影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程式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開戶手續即可,辦理後即可辦理勞動者的個人參保手續。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需要準備好以上材料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進行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影印件上加蓋公章;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專案,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託書》,該委託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注意,《商標代理委託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一致。
辦理社保轉移需要的資料有:
(1)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資訊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影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