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本企業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袋等。其核算內容包括:
1、生產過程中用於包裝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商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為了反映和監督包裝物的增減變動及其價值損耗、結存等情況,企業應當設定週轉材料、包裝物科目進行核算:
1、對於生產領用包裝物,應根據領用包裝物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本企業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袋等。其核算內容包括:
1、生產過程中用於包裝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商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為了反映和監督包裝物的增減變動及其價值損耗、結存等情況,企業應當設定週轉材料、包裝物科目進行核算:
1、對於生產領用包裝物,應根據領用包裝物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如果領用的產品是作為原材料所屬商品,則直接計入生產成本。
如果不能確定則先計入製造費用,最後進行費用分配,結轉生產成本。
生產成本,財務學術語,術語成本會計類,亦稱之為製造成本,是生產單位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各項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及動力等)、直接工資(生產人員的工資、補貼)、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費);製造費用是指企業內的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分廠、車間管理人員工資、折舊費、維修費、修理費及其他製造費用(辦公費、差旅費、勞保費等)。
超市用的貨架,根據其價值和使用年限,區分計入“固定資產”或“週轉材料“科目。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