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5、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5、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另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應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關手續、檔案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3、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並經管理中心審定的資產作為擔保。
4、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及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時間均符合規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須滿90天,並自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