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況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開發商資質不全的;
2、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3、開發商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期限的;
4、交付的房產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的;
5、由於開發商的過錯,買受人不能依約定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
6、房屋面積誤差絕對值大於3%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7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下列情況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開發商資質不全的;
2、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3、開發商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期限的;
4、交付的房產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的;
5、由於開發商的過錯,買受人不能依約定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
6、房屋面積誤差絕對值大於3%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7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解除買賣合同:
1、房屋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
2、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
3、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4、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5、開發商擅自變更房屋結構的。
6、開放商逾期交房經催告三個月內仍未交房的。
7、因開發商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