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概念由老子提出,用以說明宇宙的本原、本體、規律、原理、境界、終極真理等;而凡保持各自的本質特性者,稱為“法”。
《法集義注》解釋說:“保持自己的自性為法,或是被諸緣所維持,或如其自性被保持者為法。” “道”是中國乃至東方古代哲學的重要哲學範疇,但“道”不是概念,而“法”是概念,它是人對一切的事、物思維認知的代名詞。
“道”的概念由老子提出,用以說明宇宙的本原、本體、規律、原理、境界、終極真理等;而凡保持各自的本質特性者,稱為“法”。
《法集義注》解釋說:“保持自己的自性為法,或是被諸緣所維持,或如其自性被保持者為法。” “道”是中國乃至東方古代哲學的重要哲學範疇,但“道”不是概念,而“法”是概念,它是人對一切的事、物思維認知的代名詞。
老子的“道”指的是客觀規律。老子認為,“道”既不是外界力量所授予的,也不是人的意志所產生的,它的本質是客觀存在的規律。老子的“無為”理論認為,對任何事情,都應按客觀規律辦事, 對任何事物都應任它去發展,而不必利用外界的意志去強制它, 制約它,應該任其自由伸展,而不是人為地新增不必要的作為,或逆客觀規律強作妄為。要順應自然,順應客觀規律,按客觀規律辦事,這就是“無為”的本義。
何為道的意思是:什麼叫做道,這是哲學用詞。道,是中華民族為認識自然為己所用的一個名詞,意思是萬事萬物的執行軌道或軌跡,也可以說是事物變化運動的情況。
一切事物非事物自己如此,日月無人燃而自明,星辰無人列而自序,禽獸無人造而自生,風無人扇而自動,水無人推而自流,草木無人種而自生,不呼吸而自呼吸,不心跳而自心跳,等等不可盡言皆自己如此。
因一切事物非事物,不約而同,統一遵循某種東西,無有例外。它即變化之本,不生不滅,無形無象,無始無終,無所不包,其大無外,其小無內,過而變之、亙古不變。其始無名,“老子”強名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