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貪是指對順的境界起貪愛,非得到不可,否則,心不甘情不願。
2、嗔是指對逆的境界生嗔恨,沒稱心如意就發脾氣,不理智,意氣用事。
3、痴是指不明白事理,是非不明,善惡不分,顛倒妄取,起諸邪行。
1、貪是指對順的境界起貪愛,非得到不可,否則,心不甘情不願。
2、嗔是指對逆的境界生嗔恨,沒稱心如意就發脾氣,不理智,意氣用事。
3、痴是指不明白事理,是非不明,善惡不分,顛倒妄取,起諸邪行。
貪嗔痴在佛教文化中被稱為是三毒,因為這是三種心病,而這三種心病一旦發作,就會引發熊熊烈火焚燒的炙熱之苦。對人的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痛苦的來源。那麼這三種情緒到底是怎麼表現的呢?讓我們一起往下看看吧!
貪,是對於喜好的過分偏執;
嗔,是對於討厭的過分偏執;
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實相而做出貪或者嗔的反應。
治療此三毒的方法:
戒定慧是對治貪嗔痴的方法。
戒,是道德的有軌範的無害他人的生活標準,對治過分的貪心;定,是對於內心的專注和耐心的培養,可以對治過分的暴躁和沒有耐心引起的嗔恨;慧,是對於生命以及宇宙實相的如實了知,從而對治愚痴。
貪是指染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大乘義章》卷五說:“於外五欲染愛名貪。”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佛教認為,眾生生活於世間,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與外界相接觸,產生色、聲、香、味、觸等感覺。這些感覺能引起眾生的利慾之心,因此叫做五欲。於此五欲執著併產生染愛之心,就成為貪。因此又以貪與愛為同體異名。
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蘊論》中說:“云何為嗔?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成唯識論》中則說:“嗔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嗔,不安穩性,惡行所依為業。”嗔是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痴一起被稱為“三毒”。
痴又作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俱舍論》中說:“痴者,所謂愚痴,即是無明。”佛教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於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於是產生我執、法執,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之紛紛擾擾,均由此而起。因此痴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中說:“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又說:“諸煩惱生,必由痴故。”
佛教說的貪嗔痴意思是:
1、貪:就是自己喜歡的,希望它越多越好,永遠不失去。
2、嗔:就是自己不喜歡的,便拒絕,反對,如果有人做了自己不喜歡的,就生氣發火。
3、痴:就是不瞭解宇宙中的一切都是不斷髮展變化的,一切事物都不會永恆,從而想去抓住自己貪愛的,想去抗拒自己所不想要的,而宇宙萬物根本就是在一定條件下存在,在一定條件下消失,根本沒有一個可以抓得住的東西。由於這種愚痴,才產生了貪愛與嗔恨,自尋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