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職權主動作出的移送管轄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並無當事人關於管轄權之意思介入,故此時應賦予當事人救濟權,當事人有權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院可以自行移送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管轄之後就應該對該案件作出是否受理,是否決定起訴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代位權中第三人不能上訴,第三人在當前的代位權訴訟中主要是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債務人並沒有被直接判決履行債務責任。代位權中第三人被剝奪了上訴權,實際上並不能獲得二審程式的充分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一》第十六條,債權人可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債務人作為第三人參加代 ...
再審移送管轄原執行查封無效,原法院已裁定移送管轄,說明其對此案件無管轄權,那麼在移送管轄的同時應解除做出的財產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 ...
法律規定離婚判決能上訴,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 ...
法院移送管轄的法定情形有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等。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 ...
法院依職權調取證據可以不需要質證,如果是法院依職權自行調取的證據,基於法院中立的裁判地位,當事人就不能在庭審中對其進行質證了。雖然當事人可以質疑該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提出意見,但是不能同法院在法庭上就這些問題進行辯駁。如果法院在聽取當事人意見以後,的確發現證據本身或者收集證據的方法存在問題,就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