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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的認定標準

職務侵佔罪立案標準是什麼樣的

  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立案標準6萬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侵佔罪的立案標準:

  1、要有透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於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徵。

  如果不是透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本罪。

  2、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佔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賭博罪認定標準

  構成賭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法律規定:

  1、《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非法經營認定標準如何認定

  符合下列標準認定構成非法經營罪:   1、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   2、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於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   3、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225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 ...

新修訂侵佔量刑標準是什麼

  侵佔罪一般會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強迫交易認定標準是什麼

  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強迫交易罪必須發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交易事實存在,雖然這種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強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沒有這種交易存在,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 ...

職務侵佔立案標準如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從法條上可見,職務侵佔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解釋,在數 ...

侵佔立案標準和量刑

  侵佔罪立案標準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犯罪物件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侵佔罪的量刑是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

危險駕駛認定標準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為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2、醉酒駕駛機動車輛;3、駕駛校車或客車,嚴重超載,或者嚴重超速行駛;4、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若車輛所有者、管理者對後兩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按危險駕駛罪論處。若追逐競駛或醉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 ...

職務侵佔量刑標準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