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57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等等。
根據《商標法》第60條規定,處罰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3、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侵犯商標權犯罪法院的判決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註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衝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原告以他人註冊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等侵犯其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企業名稱權等在先權利為由提起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註冊商標與其在先的註冊商 ...
首先被侵權人可以與侵權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商管理部門舉報或者提起民事訴訟。
構成侵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60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 ...
構成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有: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 ...
侵犯商標權罪是指我國《刑法》所規定的,違反商標法規,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破壞商標管理制度,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物件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
1、原告方自己的商標註冊證原件、影印件;
2、原告方的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影印件;
3、商標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侵權商標的實物樣品(物證)和被侵權商標的實物樣品;
5、能夠證明被告方使用侵權商標數量的合同、交貨單等證據。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 ...
侵犯商標權糾紛的解決方式是:
1、自行協商。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商標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
2、調解。調解不是解決著作權糾紛的必經程式,當事人願意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或調解後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3、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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