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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怎麼申請

人身保護令申請要什麼條件

  申請人身保護令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2)有具體的請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申請的,由受害人近親屬或其他相關組織代為申請。

  相關組織和國家機關包括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庇護所、婦聯組織、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等。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請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保護令怎麼申請

  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方法:

  1、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管轄。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2、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申請的提出時間。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緊急情況下,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應當記錄在案,並由申請人以簽名、摁手印等方式確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可以在離婚訴訟提起之前、訴訟過程中或者訴訟終結後的6個月內提出。訴前提出申請的,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簽發人身保護裁定之後15日之內提出離婚訴訟。逾期沒有提出離婚訴訟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自動失效。

  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申請人是受害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姓名、通訊住址或單位;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有一定證據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臨家庭暴力威脅。

保護令怎麼申請

  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方法:

  1、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管轄。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2、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申請的提出時間。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緊急情況下,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應當記錄在案,並由申請人以簽名、摁手印等方式確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可以在離婚訴訟提起之前、訴訟過程中或者訴訟終結後的6個月內提出。訴前提出申請的,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簽發人身保護裁定之後15日之內提出離婚訴訟。逾期沒有提出離婚訴訟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自動失效。

  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申請人是受害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姓名、通訊住址或單位;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有一定證據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臨家庭暴力威脅。


遭遇家暴時怎麼申請人身保護

  遭遇家暴時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書面方式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與人民法院記入筆錄。若禁止違反保護令的,將會變成藐視法庭的公訴案件;對尚不構成犯罪的,法院將予訓誡,並可以進行罰款或者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 ...

什麼人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 ...

遭遇家暴怎麼申請人身保護

  遭遇家暴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應當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 ...

支付申請的條件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4條及《民訴解釋》第429條的規定,申請支付令需具備以下條件: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只能是金錢或者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和有價證券已到期並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根據的事實、證據的。   3、債權人與債務 ...

人身保護由誰執行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由作出的法院執行。   第三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複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 ...

人身安全保護有效期多久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條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

什麼是人身保護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條,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