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會按照林地用途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來定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條規定: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會按照林地用途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來定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森林法》第二章第十八條規定: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沒有關於徵佔用林地的統一補償標準。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修路佔宅基地的補償標準為按照具體的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包括了:第一,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安置補助費,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第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因此,如果宅基地被佔用了,那麼可以申請上述補償。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